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
2023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认真贯彻落实高校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办法,编制2023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现将学校2023年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概述
2023年度,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扩大社会监督,提高学校教育教学、治理管理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挥学校官方网站主页(https://gdpnc.edu.cn/)作为对外公开信息主阵地作用,向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发布学校新闻、院系动态、通知公告、招标信息等各类信息;对照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进一步完善学校信息公开网(https://gdpnc.edu.cn/xxgk_317/list.htm)设置,不断拓宽学校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充分保障了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学校明确“深化党务、校务信息公开,全面推进‘阳光治校’工作” 作为学校常态工作,并落实牵头领导、责任单位,扎实有序地推进全校信息公开工作。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章程》,对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具体要求,结合学校实际,依照《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全面规范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自觉把信息公开工作与推进校内民主建设和现代高校制度建设结合起来,深入有序地开展校务信息公开工作,凡涉及人事、财务、招生、建设、收费等重大事项的,及时向师生员工和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监督。
(二)推动清单落实情况
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精神与要求,切实加强学校信息公开网建设,将《清单》中10大类50条公开事项逐项进行落实,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的各项内容
(三)开展宣教培训情况
学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上级文件要求,认真开展宣传教育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掌握信息公开有关政策性文件以及学校相关规章制度的精神与要求,广泛宣传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加深信息公开工作认知和责任感,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效率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范围
1.学校基本情况信息。包括学校名称、办学历史、办学地点、办学性质、校旗校徽、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内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等基本信息。
2.学校文件、规章制度、统计数据等有关信息。包括学校制定和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学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以及统计数据等信息。
3.关系学生、教职工利益和社会比较关注的重要事项。重点包括学校招生信息;学生学籍管理、勤工助学、评奖评优、就业指导等信息;教职工培训、人事任免、招聘录用、职称评审办法和结果等有关人事工作信息;学校科研项目申报、科研奖励制度和科研项目结果等科研管理信息;基建工作有关资金使用制度、评标纪律、招投标管理办法、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等信息;学校重大资源情况;饮食服务、校园安保、户籍管理等后勤保卫信息;财务规章制度、季度财务收支情况等财务信息。
(二) 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2023年度学校在本校官方网站及二级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000多条,其中更新学校简介1次,采购招标信息近200条,校园新闻动态141条,通知公告7条,院系动态95条;各部门网站公开信息339条,其中学生工作信息88条,招生及就业网站信息83条,线上招生信息发布65篇,教务信息103条。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广东茂名幼师”发送推文203条,宣传橱窗公布信息累计4期。各类媒体有关本校的报道34条。本学年通过校园网站留言板、邮箱、微信公众号回复学生及家长留言4476条,招生期间用QQ群、微信公众号、网站留言、电话和现场咨询等形式向10000多人次的考生或家长解释学校招生政策,回答招生疑问。
结合政府网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平台,按高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内容要求,主要涉及招生信息及高校财务信息公开,包括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高校预决算信息、科研项目经费信息等内容。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一)招生信息公开
为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相关工作要求,针对社会对招生信息公开的关注度高的情况,学校充分利用信息宣传平台对招生信息进行主动公开。在国家教育部招生阳光工程指定平台和学校招生信息网上,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要求,全面公开招生计划、招生简章、招生政策、录取标准等相关信息,确保考生及家长了解招生政策和办法。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招生录取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六不准、十严禁、十公开、30个不得”的“阳光招生”政策,按照政策公开、资格公开、计划公开、信息公开、申诉渠道公开、违规处理公开的原则,2023年招生录取4918人,招生省(市)达到12个省(区、市)。校本部全日制高职新生报到率达到87.57%。在招生宣传阶段中,通过学校招生网公布章程,在招生网公布招生信息、派招生宣传工作组下基层宣传、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布各类《招生简章》,明确报名要求、招生计划、录取原则、考试安排、考生须知等重要信息。在招生录取阶段中,开通专线电话咨询和qq在线、微信群咨询,接受考生及家长来电来访咨询,考生可以自主上学校招生网查询分数和录取情况。2023年,开展了8场线上招生宣传活动;在省内、外6个单位印制的高考报考指南用书上投放纸质版面广告;本学年度,“广东茂名幼师招生办公室”发布微信推文38篇,招生信息网发布信息35条;派发简章等纸质资料20000余册。同时,学校加大和完善了招生信访服务体系,向社会公布信访申诉电话,由党政办、纪检审计部全程监督招考过程并受理考生及家长的信访申诉,努力做到快速反馈,耐心解释,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利益。
(二)财务信息公开
学校主要通过财务信息网站进行公开,把财务公开作为加强勤政廉政建设、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措施。学校财务信息公开网站为:https://gdpnc.edu.cn/cwxx/list.htm。
1.预算、决算财务信息公开。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学校的预算、决算在上级部门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主动利用多种公开渠道予以公开。
2.校内财务信息公开。根据预算法、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及学校规章制度,学校建立预算管理制度,统筹安排、合理使用各项经费,做到财务公开、民主理财。学校综合财务预算经校级领导办公会讨论研究并批准执行,随后召开行政例会和教工大会,向全校及时报告财务预算方案、财务工作情况、财务决算情况、校级预算执行情况等。
3.教育收费信息公开。学校严格按照《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执行,在校内通过公示栏、公示牌、新生入学指南、寒暑假学生手册以及学校互联网的形式,向学生公示学校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以及投诉电话号码等内容。
4.审计信息公开。主动向社会公开审计结果和相关信息,提高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三)招标信息公开
学校在采购和招标过程中,始终坚持公平竞争原则,公开公正评标,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确保公平竞争和透明度。学校招标信息公开网址为:https://ztb.gdpnc.edu.cn/。
1.公布采购/招标公告:发布采购/招标的公告,包括项目名称、需求说明、资格要求、投标时间等信息。
2.公示招标标准和流程:公布招标机构的评标标准、评审流程,确保公正和透明。
3.公示中标结果:公开招标结束后,公布中标人信息、中标金额等相关结果。
(四)人事信息公开
学校在人事管理方面,主动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提高管理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学校人事信息公开网址为:https://rsc.gdpnc.edu.cn/。
1.公开岗位空缺:通过人才招聘计划公布学校内部岗位的空缺情况,向社会公开,确保选人用人公平公正。
2.公示招聘程序:公布招聘流程、条件和标准,以及招聘人员的评审标准和程序。
3.公开录用结果:公开被录用人员的信息和录用结果,确保选拔过程的公平性。
四、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学校已在《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中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并在网站上公开了受理程序、联系方式。2023年度收到部分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咨询电话或邮件,但没有收到明确要求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申请。
五、师生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评议情况
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现场走访、网络交流等方式,广泛了解师生员工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评议情况。广大师生群众普遍认为,通过学校的信息公开,对学校各项工作情况有基本了解和认识,对学校实行依法办学、民主监督和科学决策方面基本满意。
六、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2023年度,学校未有因信息公开工作遭到投诉举报的情况。
七、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
2023年度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进展,在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完善重点领域公开等工作方面开展了扎实有效的工作。虽然学校的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满足社会和广大师生的要求还有不少差距。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主要经验
高校信息公开工作是大学管理体制下的一项基本工作。在进行信息公开工作时,遵循透明、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为校内外人员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服务。在这个过程中,学校的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经验有以下几点:
1.制定相关规章制度。根据国家法规和高校实际情况,制定了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为校内外人员提供明确的信息公开渠道和方式。
2.内设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学校设立了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办公室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牵头单位,负责信息公开的宣传、管理、服务等相关工作。
3.建立信息公开平台。学校利用校园网和其他信息化手段建立了信息公开平台,方便校内外人员查询相关信息。同时,学校也积极利用其他社会媒体发布信息,增加信息的传播和公开范围。
4.根据需求加强信息公开。学校根据校内外人员的实际需求,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和方式,切实提高了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
(二)存在的问题
在学校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
1.信息公开程度不高。部分信息公开时间较长,或是信息公开不尽人意。对于校内外人员反映强烈的问题,或者涉及到校内权益保护和公共事务的信息公开不够及时。
2.信息公开质量参差不齐。在部分信息公开中,信息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等方面存在不足,影响了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果。
3.信息公开渠道不够多样化。目前大部分信息公开主要依赖于校内网上平台,但是对于一些没有网络或者不方便使用网络的人员,信息公开渠道比较狭窄。
(三)改进措施
1.加强信息公开宣传。学校进一步加强了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提高与读者沟通的效率,加强了信息公开的意识和理念,增强他们对于信息公开的认识和重视。
2.建立信息公开评估机制。学校正在建立信息公开绩效评估机制,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综合、客观、公正的评估。同时,制定相应奖惩措施,推动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
3.完善信息公开渠道。学校充分考虑到校内外人员所处环境和信息获取渠道的相应特点,增加不同形式不同渠道的信息公开手段,提高信息公开覆盖率和效率。
4.加强信息公开内容管理。学校进一步加强了信息公开内容的筛选和审核工作,确保信息完整准确、合理透明、文明规范、客观公正,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与效果。
本报告通过学校信息公开网的信息公开工作年报专栏公开发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本校办公室联系,地址:广东茂名市西城西路6号,邮编:525011,电话:0668-6610799,邮箱:gdgzsf@163.com。
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