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级全体新同学:
近期,有校外教育机构假借学校名义或通过学生代理,通过建微信群、QQ群、派传单、电话联系新生和家长等形式在校内开展“专升本”招生宣传。基于2024级新生对“自考相沟通专升本(专本同读)”政策不太了解,容易混淆相关概念,从而可能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为保障我校学生合法权益,故作如下重要提醒。
一、广茂幼师继续教育学院是学校官方授权负责管理“自考相沟通本科班(专本同读)”学历提升服务的职能部门。继续教育学院未设学生招生代理,未设置任何招生咨询 QQ 群、微信群,更不可能在新生未报到前收取培训费。凡不是在我校校内报名和开展培训的,均非校方行为,请大家仔细甄别,谨防受骗。
二、学校授权广茂幼师继续教育学院与相关教育辅导机构签订合作办学协议,共同开展“自考相沟通本科班(专本同读)”学历提升服务。大家可向广茂幼师继续教育学院咨询与学校开展合作的教育辅导机构名单。
三、广茂幼师继续教育学院根据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布的《关于开展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与高职高专教育相沟通试点工作的通知》(粤考委﹝2006﹞22号),联合主考高校与已签订协议的教育辅导机构三方共同开设“自学考试专升本(相沟通)辅导班”,我们称为“自考相沟通本科班(专本同读)”。根据广东省教育厅文件规定,未与我校签订“自学考试专升本(相沟通)”合作办学协议的机构,招收的学生既不能享受相应的助学政策,又不能享受本科专业公共课程中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英语(二)》、《中国近现代史纲要》、《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等课程的免省考以及专业课的委考政策。
四、凡未与我校开展合作、未经我校审核批准的校外培训机构,擅自进入我校校内开展招生宣传,均非校方行为。这些机构存在服务质量无保证、多收费、退费难、毕业难等诸多风险。如新生报读非学校官方的培训班而造成损失或出现问题,与校方无关。一旦出现问题,违规参与代理招生的学生将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违反校纪校规的,学校将按有关规定做出处理。
五、报名咨询联系方式:
茂名校区行政楼继续教育学院219办公室
高州校区行政楼继续教育学院313办公室
办公电话:0668-6611088
冯老师:13824860461
张老师:18813358852
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
2024年10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