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2015-2016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11-20浏览次数:37

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

2015-2016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深入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工作的通知》(粤教办函〔2016〕186号)要求,结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意见》(粤府办〔2013〕38号)、《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茂府办[2013]63号)等文件精神,我校认真贯彻落实高校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办法,编制2015-2016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现将我校2015-2016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5-2016学年,我校坚持把信息公开作为常态化工作,通过多渠道、多平台发布信息,加强媒体运用,增强信息公开时效性,做到内容有针对性。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积极发挥机制作用,持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学校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2015—2016学年工作计划》、《中共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委员会2016年工作计划》,明确“深化党务、校务信息公开,全面推进‘阳光治校’工作”,并落实牵头领导、责任单位,扎实有序地推进全校信息公开工作。对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具体要求,结合学校实际,修订和完善了《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全面规范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自觉把信息公开工作与推进校内民主建设和现代高校制度建设结合起来,深入有序地开展校务信息公开工作,凡涉及人事、财务、招生、建设、收费等重大事项的,及时向师生员工和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监督。

(二)优化信息公开平台

学校信息公开平台形式多样,主要通过三个途径公开信息:一是通过学校官方网站(包括学校网站主页、各单位(系部)网页、学校信息公开专题网站)、链接茂名市政府网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各主题网站等公开信息。二是通过学校校务公开栏,各系(部)务公开栏、校报、会议纪要、工作通报、工作简报等,向全校教职工公布信息。三是通过教工大会、各部门会议、座谈会等面对面的形式通报信息。此外还通过各部门的宣传阵地公开信息,如校园广播,学校电视台,党政办公室、学生科、校友办的短信平台,学校和校团委微信公众号、微信群、QQ群等,向广大师生、校友和社会公布信息。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建立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完善招生信息、财务信息、科研经费等栏目信息公开。

(三)规范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学校进一步规范了招生工作、财务工作等涉及民生福祉的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力求做到了公开更及时,公开范围更广阔,公开的内容更丰富具体。

1、招生信息公开

通过学校网站公布章程,在招生就业网公布招生信息、派招生宣传工作组下基层宣传、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布《招生简章》,包括报名要求、招生计划、录取原则、考试安排、考生须知等重要信息。考生可以自主上我校招生就业科网站查询分数和录取情况。学校同时加大和完善招生信访服务体系,向社会公布信访申诉电话,由党政办、纪检监察科全程监督招考过程并受理考生及家长的信访申诉,努力做到快速反馈,耐心解释,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利益。

2、财务信息公开

(1)预算、决算财务信息公开。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高等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财〔2012〕4号)和《关于做好高等学校财务信息公开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财司函〔2012〕323号)等文件要求,学校的预算、决算在上级部门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主动利用多种公开渠道予以公开。

(2)校内财务信息公开。根据预算法、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及学校规章制度,学校建立预算管理制度,统筹安排、合理使用各项经费,做到财务公开、民主理财。学校综合财务预算经校级领导办公会讨论研究并批准执行,随后召开行政例会和教工大会,向全校及时报告财务预算方案、财务工作情况、财务决算情况、校级预算执行情况等。

(3)教育收费信息公开。学校严格按照《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执行,在校内通过公示栏、公示牌、新生入学指南、寒暑假学生手册以及学校互联网的形式,向学生公示学校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以及投诉电话号码等内容。

(四)推动决策过程公开

事关学校发展和师生切身利益的重要决策事项,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职能部门通过调研座谈等方式来征求意见,在重大决策前充分听取民意,做到民主和科学。学校在修订制度、干部考核办法、部门绩效考核办法的过程中,多次召开教师座谈会,听取对学校改革发展的意见;学校领导多次到系部进行工作调研,对学校当前的重点工作征求意见。如《学校“十三五”规划》、《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章程》重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均公开征求广大师生意见后上网发布。

二 、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2015-2016学年,学校在本校门户网站及二级网站主动公开信息共1023多条,其中更新学校简介3次,采购招标信息213条(含茂名市政府采购网),校园新闻动态78条,通知公告52条,系部动态138条;各系部网站公开信息543多条,其中学生工作信息65条,招生就业信息116条,教务考务信息83条;茂名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主动公开信息116条。学校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98条, 宣传橱窗公布信息83期。各类媒体有关本校的报道12条,编发各类简报116期,学报3期。本学年通过校网网站留言板、邮箱、微信公众号回复学生及家长留言1200余条,招生期间用QQ群、电话和现场咨询等形式向5000多人次的考生或家长解释我校招生政策,回答招生疑问。

结合政府网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平台,按高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内容要求,主要涉及招生信息及高校财务信息公开,包括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高校预决算信息、科研项目经费信息等内容。本年度已公开相关信息72条,其中工作动态25条,年度报告1条,高校招生信息34条,高校财务信息12条。

2、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1)充分利用学校门户网站(https://gdpnc.edu.cn/xxgkgznb/)积极、主动发布学校政务和党务信息,这是我校信息公开最主要和最重要的途径。此外充分利用新媒体如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短信集团网、QQ群等发布信息。

(2)学校在行政楼、教学楼、实训楼、学生食堂等设置信息公开专用宣传橱窗。向广大师生员工及时通报信息,及时更新信息。

(3)利用每两周一次的行政例会、每月一次的教工大会、定期召开的教代会、党代会和学代会,直接向广大师生员工通报学校政务和党务信息。

(4)学校利用《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学报》、《简报》、《招生简章》等纸质媒介,非定期公开相关信息。

(5)有效利用校园广播通报学校信息。学校广播站设有信息公开专题栏目,便于师生收听了解学校信息。

(6)通过发放年鉴、校报、学生手册、教师手册、统计报表等纸质资料,公开信息。

3、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1)学校基本情况的信息。包括学校名称、办学历史、办学地点、办学性质、校旗校徽、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内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等基本信息。

(2)学校文件、规章制度、统计数据等有关信息。包括学校制定和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学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以及统计数据等信息。

(3)关系学生、教职工利益和社会比较关注的重要事项。重点包括学校招生信息;学生学籍管理、勤工助学、评奖评优、就业指导等信息;教职工培训、人事任免、招聘录用、职称评审办法和结果等有关人事工作信息;学校科研项目申报、科研奖励制度和科研项目结果等科研管理信息;基建工作有关资金使用制度、评标纪律、招投标管理办法、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等信息;学校重大资源情况;饮食服务、校园安保、户籍管理等后勤保卫信息;财务规章制度、季度财务收支情况等财务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学校已在《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中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并在网站上公开了受理程序、联系方式。2015—2016学年无依申请公开的情况。

学校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依法不予公开。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努力方向

随着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如各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平衡、信息公开的方式有待创新等。学校边探索边总结,边学习边提高,将在以下几方面积极改进,努力积累经验,完善相关制度,不断推进我校信息公开工作。

1、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丰富信息公开内容。

2、进一步加强宣传、营造深入施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良好氛围,让更多的教职员参与此项工作,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3、继续推进长效工作机制的建设与完善。推进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学校信息的工作机制实施,完善信息公开内部监督、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的保障制度的建设。

4、建立部门信息公开激励机制。通过对各部门一阶段时间来的信息发布进行动态统计,加强动态管理,鼓励重视信息发布工作,提高信息发布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本校办公室联系(地址:高州市区高师路1号大院,邮编:525200,电话:0668—6610799)

 

 

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

                                     2016年11月20日


拟稿:张金霜审核:签发:陈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