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任课教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学校《质量内涵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提升学校办学质量,坚持常态化检查教学工作情况,现根据《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2019—2020学年度教务处工作计划》,就本学期教学工作督导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工作分组
二、督导组工作要求 1.各校区督导组成员中第一位为当天督导的组长,负责通知、组织本组另外一名成员按时参与督导工作;因公不能参加督导的领导请提前一天向教务处请假,无故不参加督导工作的成员按缺勤处理; 2.参与督导检查成员须提前10分钟到所在校区教务处签名报到,并领取“教学巡视”工作证开展巡视; 3.督导检查成员须认真履行职责,全面完成督导检查内容,并做好检查记录; 4.当天督导检查工作结束后及时把“教学巡视”工作证、记录登记表交回教务处。 三、督导检查具体内容 1.师生教学出勤情况; 2.课堂教学情况; 3.教学设备使用情况; 4.室内外环境卫生情况; 5.实训场所设施设备情况; 6.运动场教学情况。
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教务处 2019年9月23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