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师生员工:
根据茂名市委办、市府办关于开展整治交通秩序大行动的通知精神,各部门要落实管理责任,对本部门师生员工驾驶无牌无证摩托车、非标电动车等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查纠,对发现摩托车、非标电动车未办理上牌手续的,要督促车主限期到公安交警车管部门登记上牌。党员干部要带头并主动劝说亲属到电动车上牌登记点办理非标电动车登记上牌,为营造良好交通秩序做好表率。严禁驾驶遮挡号牌、套牌、无牌无证的摩托车、无标识非标电动车和不戴安全头盔驾乘摩托车驶入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场所。
公安机关将开展联合整治行动,依法从严查扣无牌无证的摩托车、电动车,整治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超员、闯红灯、加装遮阳伞和不按规定靠右侧行驶、路口不进入候驶区等交通违法行为,严格落实交通违法及交通事故抄告制度,对干部、职工驾驶无牌无证摩托车、电动车上路的,抄告所属单位和部-门处理;对不听指挥强行违法通行造成恶劣影响或发生涉摩交通事故的党员干部,同时抄报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请大家遵照执行。
党政办公室
2017年1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