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认定)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7-02-22浏览次数:1693


经茂名市高等院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下列同志(分别)获得讲师资格,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从2017221日上午80031日下午530止。

若对评审通过人员取得资格有异议的,可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评审委员会(茂名职业技术学院)或所在单位人事、纪检监察部门反映,反映的情况应有具体事实或证据,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凡不签署或不报真实姓名、不提供具体事实的电话和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电话和地址:

1、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纪检监察科

联系人:李桦春

联系电话:6618551

2、茂名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室

联系人:梁亚成

联系电话:0668-2920095

联系地址:茂名市文明北路232号大院


党政办公室 

2017221

附件:

拟稿:黄寿佳审核:黄寿佳签发:黄寿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