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申报评审(认定)的教工:
1、公示必交的材料
(1)论文著作教材等(原件);
(2)《证书、证明材料》;
(3)《业绩成果材料》;
(4)学校用《汇总表》(见学院人事处网页下载专区。申报中级以上人员填写)。此表不放入材料袋;并将电子版发送到gdgzsf@163.com。
(5)《公示表》(见教育厅“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系统”。 教育厅评审系列人员填写)此表放入材料袋,并在材料袋目录表上补填上――17、公示表;并将此表导出成rtf文件发送到gdgzsf@163.com。
(6)《评前(后)公示表》(见人事处网页下载专区)。不放入材料袋。
2、申报人填写的教育厅“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系统”须于7月12日前提交。《申报表》、《推荐表》、《信息录入表》、《答辩表》等表格须由系统导出打印。
2010-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