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茂名学院人事处2010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10-04-16浏览次数:1649

各位老师:

    现将《茂名学院人事处关于2010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补充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有意参与今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老师根据通知精神,积极做好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材料的准备工作。

党政办公室

二O一O年四月十六日

关于2010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院(系、部)、教辅单位及有关处室:

根据《广东省201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问题解答》、《201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报送要求》等文件要求和市人民医院体检工作安排,特发此补充通知。

一、学历认证要求及认证方式

所有申请人都必须提交学历证书鉴定证明。免普通话测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申请人,需提供博士学历(或学位)证书鉴定证明以及本科学历(或学位)证书鉴定证明;专科学历攻读研究生学位的申请人,需提供研究生学位和专科学历证书鉴定证明;其他申请人只需提供本科学历(或学位)证书鉴定证明。

学历认证方式:

1、普通通道――通过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代理点办理。我校成教学院办公室可代办(电话:2292168);

2网上快速通道――登陆http://jszg.gdhed.edu.cn进行学历证书认证。

二、提交材料时间及材料审核

申请人按时提交认定材料到所在二级单位,同时提交有关材料的原件。各有关单位审核人审核后将原件退还给申请人,在每份复印件上签名并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

各有关单位于2010528日前将本单位申请人认定材料统一交人事处师资科。

三、提交认定材料复印件要求

1A4纸单面复印。

2身份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如果是第二代身份证的,需将证件正反面复印),并将与体检表所贴照片同底的近期小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证件照片3张点贴在空白处。

四、体检安排

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于2010424日上午730到市人民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具体要求如下:

1、带体检表(按要求填写并贴近期小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证件照片――与提交认定材料中的3张照片同底)。

2、前一晚不喝酒,休息好。

3、体检费100/人,到体检中心后交人事处工作人员,集中交医院。

4、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须请假。

 

联系人:姜雪红2923730  3216905     15119290286

 

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及时告知本单位申请认定人员,务必按规定时间、要求办理有关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茂名学院人事处

                                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拟稿:龙瑞兰审核:龙瑞兰签发:龙瑞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