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高州市委办[2010]6号文件关于严禁在市区规定范围内生产、销售和燃放爆竹、烟花(含地老鼠、摔炮)、孔明灯等物品的通知精神,我校属于禁区范围,请各位教职员工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并教育好子女和来访亲友不要违反禁令,共同营造和谐安全的生活环境,争当良好市民。
学校党政办
2010年2月6日
根据中共高州市委办[2010]6号文件关于严禁在市区规定范围内生产、销售和燃放爆竹、烟花(含地老鼠、摔炮)、孔明灯等物品的通知精神,我校属于禁区范围,请各位教职员工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并教育好子女和来访亲友不要违反禁令,共同营造和谐安全的生活环境,争当良好市民。
学校党政办
2010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