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9-16浏览次数:1608

各科室、系
    根据国家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广东省教育厅、茂名市教育局关于《做好秋季开学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校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维护正常教学秩序,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研究,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成立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组织做好防控工作,具体为:
    组  长:伍世亮  刘  伟 
    副组长:韦厚升  陈永流
    组  员:各科室负责人、各系主任、书记、医务室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校医务室)负责日常工作。
    二、认清形势,广泛宣传
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宣传工作,以板报、专栏等形式向师生介绍预防甲型H1N1流感有关知识,教育师生注意日常个人卫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三、落实工作,明确责任
    1、学生科、校团委负责做好师生防控甲型H1N1流感的知识宣
传、教育工作;
    2、总务科、医务室负责做好校园环境卫生清洁和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3、建立日常监测、报告制度:
    1)学生以班为单位,由班主任负责,每天上、下午第一节课前分别对全班学生进行体温检查,并且做好有关检查记录;
    2)教工以科室、系为单位,由科室责任人、系为单位,每天上、下午上班报到后分别对本部门教工进行检查,并且做好有关检查记录;
    3)实行零报告制度,具体程序和时间要求如下:
    学生健康情况报告:班主任(上午9:00前和下午3:30前)→系办公室(上午9:30前和下午4:00前)→校医务室(上午10:30前和下午4:30前)→校办公室(上午11:00前和下午5:00前)→市教育局
    教工健康情况报告:科室、系等部门负责人(上午9:00前和下午3:30前)→校医务室(上午10:30前和下午4:30前)→校办公室(上午11:00前和下午5:00前)→市教育局
    4、制定紧急预案,应对突发情况
    一旦发现疑似病人时:
    1、立即送校医务室,初步鉴定诊治;
    2、由院医务室将病情向院办公室报告;
    3、院办将情况报告领导组办;
    4、工作领导组长将情况通报领导小组全体成员;
    同时将疑似病例送院隔离室观察治疗(七天),并做好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和追踪(三天),对疑似病例住舍进行严格消毒。
    5、由院行政级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本地疾控中心报告;
    6、各小组成员通讯工具要保证畅通,随时待命;
    7、医务人员要24小时值班;
    8、必要时将情况通报全校;注意做好宣传工作,稳定学生情绪,消除紧张和恐惧心理。
 
 
茂名学院高州师范分院
2009年9月5日

拟稿:林国富审核:林国富签发:林国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