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学校发展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招聘学生宿舍、食堂、保卫等部门临时工作人员,具体条件、要求及待遇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待遇
(一)学生宿舍临工
1、水电木工(1名)
1)年龄40岁以下,男性;
2)具有电工证,熟悉电、水、木工维修工作;
3)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服务态度好,能在校住宿;
4)工作职责:负责全校学生宿舍水电、门窗、柜锁等物品的管理、维修;
5)工资待遇:1000--1500元/月(内含社保)(试用期1个月,工资1000元);试用期满后,根据工作能力确定月薪。寒暑假根据实际工作按日计酬。
2、宿舍管理员(3名)
1)年龄35岁以下,男女不限;
2)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服务态度好,有高中以上文化水平,会听、讲普通话;
3)工作职责:负责学生宿舍的门岗及宿舍管理工作;
4)工资待遇:800元/月左右(内含社保)(试用期1个月,工资600元),寒暑假根据实际工作按日计酬。
(二)食堂临工
1、糕点师(1名)
1)年龄35岁以下,男性,具有中级以上厨师资格证;
2)会做各种糕点、面包、蛋糕(会裱花)、苏饼;
3)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服务态度好;
4)工资待遇:工资与绩效挂钩,约1000--1500元/月左右(内含社保)(试用期1个月,工资1000元),试用期满后,根据工作能力确定月薪;包食住。寒暑假根据实际工作按日计酬。
2、厨工(12名)
1)年龄在18-35岁,男女不限;
2)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工作勤快,责任心强,具有刻苦耐劳精神,服务态度好,会听、讲普通话;
3)有学校集体食堂工作经验者优先,能做地方小食者优先;
4)工资待遇:工资与绩效挂钩,约800元/月左右(内含社保)(试用期1个月,工资600元),包食住,工作优秀者每年有评优和加薪机会;寒暑假根据实际工作按日计酬。
(三)保安员
1、年龄20-30周岁,男女不限;
2、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五官端正,双眼裸视0.8以上,无纹身,无O型腿,无口吃。
3、思想品德好,无劣迹,热爱保安工作,普通话流畅;
4、退伍军人或具有保安证人员、警察学校毕业者优先。
5、工资待遇:月工资900-1200元(内含社保)(试用期1个月,工资800元),试用期满后;寒暑假根据实际工作按日计酬。
二、招聘时间及要求
1、报名面试:凡具备招工条件者,请于2009年8月25日上午9:00―11:00持本人身份证、资格证到茂名学院高州师范分院办公室报名并进行初审面试。
2、初审面试合格后
1)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到县市级以上防疫部门进行常规身体检查(肝功、心脏、胸透、皮肤等项),持有《健康证》才能上岗;
2)保卫人员还须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进行政审并开具政审证明(无违法违纪前科)
3)提交5张近期免冠彩色正面1寸照片
茂名学院高州师范分院办公室
2009年8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