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9-04-29浏览次数:1692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通知精神,经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我校2009年"五一"国际劳动节放假时间为5月1日--3日,共3天。5月3日晚师生照常自修。请各部门做好假期值班安排和安全教育工作。
办公室
2009-4-29
拟稿:林国富审核:林国富签发:林国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