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8-03-28浏览次数:1950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及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我校2008年清明节4月4日放假一天,4月5--6日为双休日,6日晚上师生照常自修。
办公室
2008年3月28日
拟稿:人员机构审核:林国富签发:林国富